索 引 号: | 0000000000/2022-002972 | 发布时间: | 2022年06月23日 15:31 |
来 源: | 汉中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交通运输局 |
内容概述: |
类别:B
汉中市交通运输局
签发人:杨秉杰
汉市交函〔2022〕206号
汉中市交通运输局
对市政协六届一次会议第173号
提案的答复函
李辉委员:
您提出的《疫情防控期间医疗废物收集、转运及处置中存在的问题及建议》(第173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一、关于“处置方面:隔离点各类垃圾无分类,造成医废垃圾转运、处置资源挤兑严重”的问题。根据2011年修订后的《医疗废物管理条例》规定:“县级以上各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疾病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对医疗废物收集、运送、贮存、处置活动中的环境污染防治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因此,建议由市卫健委、市生态环境局按照各自职责,做好隔离点垃圾分类和医废垃圾的转运、处置等工作。
二、关于“转运车转运效率不高”问题。针对重大传染病疫情发生期间的医疗废物转运工作,建议由市疫情防控指挥部办公室统一协调,并完善应急处置预案,同时制发医废转运车辆特殊通行证,由市卫健委负责统一核发给相关转运企业或医疗机构,在严格落实转运期间疫情防控措施前提下,市交通运输局将全力配合、协助参与医疗废物转运工作。我局经过对相关法律法规的梳理、研究,并积极征询医疗废物处理中心的需求和意见,同时进行研判,从全市危险品企业中筛选出符合资质且能够完成医废转运任务的危险品运输企业2家、车辆共10辆,作为突发疫情情况下,现有11辆医废转运车辆转运能力不足等特殊情况下,可以投放的储备运力,最大限度满足医废转运需求。
最后,衷心感谢您对我市交通运输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附件:汉中市医疗废物转运储备运力车辆明细
汉中市交通运输局
2022年6月23日
(联系人:熊 宁,电话:13892619618)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员会,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