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汉中市交通运输局关于对市政协五届五次会议第166号提案的答复函
索  引  号: 0000000000/2022-000153 发布时间: 2021年07月06日 18:05
来       源: 汉中市交通运输局 发布机构: 汉中市交通运输局
内容概述:

谢国林委员:

您在市政协五届委员会第五次会议提出的《关于汉中市出租车运营环境治理及车辆减负增效的建议》(第166号)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我市出租汽车事业的关心和支持!

针对建议中指出的出租车行业存在的问题,今年市交通运输局以出租汽车行业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为契机,开展了多次出租汽车市场专项整治活动,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着力提高出租汽车客运服务质量:

一、加强宣传教育培训为增强我市辖区(汉台区、南郑区)出租汽车从业人员的交通安全意识,规范出租汽车通行秩序。市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组织出租汽车车主代表、驾驶人代表等30余名出租汽车从业人员代表,召开出租车交通违法整治教育培训会。要求出租汽车从业人员认真学习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法规,自觉做到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维护道路交通安全法,用自己文明的行为影响身边的同行,营造良好的道路交通安全形势;

二、专项整治期间,市交通运输局及时组织问题研判,有针对性地开展执法工作,精选素质高、业务精、作风硬的执法人员,组成执法队伍,采取定点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错时检查相结合的方式,严厉打击各类出租车违法违章行为。此次行动主要围绕出租车“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拒载”、“绕道”、“不按秩序承运乘客”、车容车貌脏乱差和未取得出租客运经营许可证或使用失效、伪造、变造、被注销等无效出租客运许可证件非法从事经营的行为等热点难点问题进行集中整治。通过整治,进一步规范了我市辖区出租汽车经营服务行为。截至目前,累积出动执法人员300人次,检查出租车204台次,查获出租车驾驶员无从业人员资格证、未携带《从业资格证》《道路运输证》、未按规定使用计价器10起,现场纠正出租车车容不整、无服务监督卡等不文明经营行为15起。下一步,我局将继续通过“重点查、流动查、定点查、联合查”等方式,加大对出租汽车违法违规和非法营运行为的整治力度。

三、认真处理各类投诉和求助。出租汽车投诉和求助可以拨打投诉热线电话12328。我局交通运输综合执法支队按照投诉和求助处理程序,在规定的工作日内认真调查核实每一例群众的投诉和求助,及时处理并回复。做到件件有落实,有回复。

四、认真做好出租汽车减负增效。

一是从2018年开始,政府不再收取每车5万元经营权有偿使用费,共计为中心出租汽车经营者核退2400余万元。二是国家财政每年每车给予燃油补贴约7000元。三是2020年疫情期间,出租汽车企业分三次减免出租车管理费200余万元。后期,出租汽车推广使用新能源汽车国家还将给予补贴。            

五、关于出租车运价问题

由市发改委价格管理部门负责调整。我局也多次和发改部门协调,出租汽车企业也向市发改委反映过。市发改委回复:出租车运价属于政府定价,价格调整有着非常严格的程序和步骤规定。要进行成本审核,审核后的成本要在网站上向社会公示一个月,要召开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消费者代表参加的听证会,还要上市政府常务会议审定。我市中心城区出租车现行运价是2015年经成本审核、价格听证,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审定后,于2015年10月23日零时起执行的。具体标准:白天的起步价是6元/2.5公里,每公里运价1.60元;夜间(晚22:00至次日凌晨6:00)起步价7元/2.5公里,公里运价由1.70元调整到了1.90元。

我市目前出租车运价除低于西安、宝鸡市外,均高于其他地市,高于省内安康、商洛、延安、渭南等市,居于全省中等偏高水平。也高于巴中、陇南等周边地市。结合经济发展、居民收入等因素,目前因此不宜调整。

                      

特此回复。  

                              汉中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7月5      

(联系人:熊宁,电话:138926196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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