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0000000000/2022-000152 | 发布时间: | 2021年05月11日 18:01 |
来 源: | 汉中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交通运输局 |
内容概述: |
宋小明等八位代表:
你们提出关于提高农村公路安防设施补助标准的建议已收悉。现答复如下:
首先,感谢您对汉中交通事业的关心与支持。您的建议对进一步加强我市农村公路安防工程管理,提升农村公路服务水平,保障人民群众安全出行具有重要意义。
一、 将各县区实施的村组道路生命安防工程统一纳入
补助范围的问题。
2014年印发的《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实施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的意见》(国办发〔2014〕55号,以下简称《意见》)提出,2020年底前,基本完成乡道及以上行政等级公路安全隐患治理。对于村组道路生命安防工程补助目前中央和我省还未出台关于相关政策。
我局一直以来都高度重视农村公路生命安防工程,将它做为方便广大人民群众安全便捷出行的一项重要举措和巩固交通脱贫攻坚建设成果的一项重要保障,持续加大投入力度,推动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实施。“十三五”以来下达西乡县安防项目计划项目52个,实施处治里程566公里(其中94公里为村道),总投资6145万元,其中中央车购税投资2218万元,省级交通资金502万元,补助资金1901万元,整合资金151万元,地方自筹1524万元。已基本实现了西乡县国省道危险路段和县乡公路通客运路段安防工程全覆盖以及部分村道危险路段的安全防护,在保障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发挥了重要作用。下一步我局将结合“四好农村路”、乡村振兴逐步向其余道路延伸。同时,在新建、扩建、改建公路建设项目时,要求建设单位做到安防工程建设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使用,不断提高农村公路安全防护水平,为群众出行创造更加安全的出行环境。
二、 提升农村公路生命安防工程补助标准,积极争取
市级配套资金问题。
国家对公路交通实行分级管理,公路建设实行分级负责,采取“县人民政府为主体、中省市资金补助”政策。安防建设资金来源于交通运输部车购税和省财政,不足部分需要市县各级政府承担,属于补助性质,资金补助标准由中省交通主管部门确定。按照交通运输部补助政策,“十二五”期间,我市公路安防工程补助标准为5万元/公里,“十三五”期间提高到国道8万元/公里(贫困区县12万元/公里)、省县乡道6万元/公里(贫困区县7万元/公里)、村道8万元/公里(贫困区县10万元/公里),进一步减轻了地方资金压力。您在建议中提出的提升农村公路安全生命防护工程补助标准问题,我局已多次向市政府汇报相关问题,2018年市政府下发了《进一步加快“四好农村”建设意见》文件,要求市财政局、各县区人民政府要严格落实《陕西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省农村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意见》,按照省、市、县3:3:4比例要求,落实安全生命防护工程配套资金。但是由于我市县财政困难,市县配套资金数额巨大,目前正在逐步落实。下一步我局将继续积极争取安防工程配套资金,并在政协人大的大力支持下多方呼吁,多渠道筹资破解我市公路建设资金难题。
感谢你们对交通事业的关心和支持,并欢迎你们对我局工作中的不足提出宝贵意见和建议。
汉中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5月10日
(联系人:汪 萍, 电话:2536029)
抄送:市政协提案委,市政府督查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