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0-/2020000825 | 发布时间: | 2016年04月08日 0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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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概述: |
汉中市交通运输局2016年
部门预算说明
一、部门主要职责
根据《汉中市人民政府职能转变和机构改革方案》,汉中市交通运输局为市政府正处级工作部门。主要职责:(1)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发展规划,做好全市公路、水路规划与铁路、民航及邮政行业发展规划的衔接协调,推进适应综合交通运输体系的制度体制机制建立;(2)指导综合交通运输枢纽规划和管理工作,优化交通运输网络,促进各种交通运输方式融合;(3)组织拟定全市公路、水路及城市客运行业发展规划、年度计划并监督实施,贯彻落实交通运输行业推进物流业发展的政策规定;(3)承担全市道路、水路运输市场监管责任;(4)负责拟定全市公路、水路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市级财政资金安排意见,负责全市非封闭收费公路管理;(5)负责公路、水路行业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承担国防动员有关工作。(6)负责全市交通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及对各县区交通运输行业监督指导等其他工作。
二、2016年度工作任务
(一)高速公路:加强外部环境保障,加快宝汉高速汉中以北段建设,确保路基工程基本完工,完成投资 45亿元。
(二)国省干线:续建108国道汉中至勉县一级公路、城固过境段一级公路、勉县至宁强二级公路和316国道西乡过境公路、西乡桦柳树梁至古城段二级公路;开工建设210国道镇巴县城过境二级公路。完成投资7.4亿元。
(三)农村公路:续建重要县乡公路4条75.5公里,新建重要县乡公路5条88.1公里;开工建设一般县乡公路150 公里、通村公路300公里、实施通村完善工程600公里、生命安全防护工程600公里、桥梁配套2270 延米。完成投资10亿元。
(四)景区园区道路:围绕全域旅游和“创业、创新”发展目标,加快推进连接重点景区和园区公路项目建设。建成西乡至大河红色旅游公路,开工并建成宁强青木川至陕川界公路,加快建设洋县至华阳、南郑青树至黎坪旅游公路,完成投资3.5亿元。
(五)项目前期:依据《汉中市综合交通运输“十三五”规划》,科学谋划安排好今后5年交通建设项目和建设时序。年内完成西乡古城至镇巴高速公路项目完成前期工作和征地拆迁工作,华阳至洋县太白界、南郑崖坊坪至黎坪等两个公路项目的工程可行性研究。
(六)运输站场:夯实站场建设主体责任,强化督促指导,确保工程顺利实施。开工建设汉中综合客运枢纽站、城南客运站,加快推进勉县定军客运站、留坝县货运站、勉县定军山货运站。加快中心城区公交站点建设与提升改造,加大农村客运站点(场站)建设力度,完成投资1000万元,切实优化、完善全市客货运输网络,有效提高运输效率。
(七)航运海事:推进洋县—安康汉江航运项目开发建设工作,完成年度渡口改造计划。加强水上交通安全监管,强化船员、船舶源头管理。持续抓好海事队伍建设和信息化建设,不断提升依法行政能力。
(八)交通扶贫:围绕中省市脱贫攻坚战略部署和工作安排,编制好交通扶贫实施方案。积极争取上级交通扶贫资金支持,加快全市交通基础设施建设,有计划有目标地解决贫困村“行路难”问题,重点支持未通畅贫困村主干道路硬化建设。按照2016年佛坪县整体脱贫目标,确保佛坪县率先实现行政村100%通硬化路。进一步夯实驻村帮扶措施,切实抓好包扶贫困村各项扶贫工作。
(九)公路养护:坚持“畅通主导、安全至上、服务为本、创新引领”工作目标,巩固提升国省干线公路“迎国检”成果,加强科学养护和精细化管理,按期完成年度养护大中修任务,确保干线公路年均优良路率达到89%;结合全域旅游发展,实施美丽干线公路工程,总结推广经验,强化“路地共建”模式,着力打造公路沿线优美环境。进一步夯实农村公路养护政府主体责任,强化养护日常考核,深入开展示范县和示范路创建活动,全年县、乡、村公路技术状况指数MQI分别不低于74、72、60。认真实施生命安全防护工程,重点完成210国道杨家河、108国道土地岭灾害治理工程,开工建设309省道余家垭隧道灾害治理工程。扎实开展路域环境综合治理,加大路面巡查力度,强化公路红线控制区管理,建立健全长效工作机制,有效保护路产路权,干线公路和农村公路路政案件结案率分别达到95%和90%以上。
(十)道路运输:继续深化道路运输产业结构调整,推进城乡道路客运一体化发展,抓好全省第二批试点县、试点项目筛选申报工作。加快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按照《汉中市中心城区城市公共交通规划(2015-2030)》,指导城市公交企业做好线路调整、运力调配及信息化建设,抓好中心城区公交“一卡通”系统建设,深入开展“公交服务质量提升年”活动,推进“省级公交都市”示范城市建设。围绕全域旅游发展,扎实开展道路客运市场整治,严厉打击非法违法经营行为,加强危货企业及运输车辆和从业人员监管。加快推进 “智慧交通”、“智能交通”建设,启动“智能交通”项目规划,本着“一次规划、分期实施”的原则,加快提升城市公共交通智能信息化服务水平,提升改造市级道路运输综合监管平台和客运企业(班线、公交、出租客运企业)智能监控调度系统。积极做好甩挂运输企业试点、农村物流、城市配送试点工作,通过典型示范,推动全市货运(物流)行业稳步发展。通过政策引导、行业监管,推动维修驾培行业转型升级。全年公路客货运周转量增长15%,交通营利性服务业营业收入增长20%。
(十一)安全生产: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安全生产责任,进一步深化安全生产“三基三化”工作,完善安全生产责任、风险评估、隐患排查治理和预防控制四大体系。深入开展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抓实道路客运、工程建设、水上运输等安全工作重心,强化安全生产监督检查,深化隐患排查治理,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安全生产事故的发生,确保全年不发生重大责任事故。
(十二)质量监督:坚持以工程质量安全为核心,规范建设市场秩序,强化诚信意识,继续开展建设市场从业企业信用评价及结果应用。加强重点项目督查,创新质量安全监管措施,完善质量安全监管体系,继续推行现代工程管理模式,深入开展“平安工地”建设,强化质量意识和安全意识,确保各项指标达到省厅、省局年度目标要求。
(十三)资金管理:顺应专项资金监管新要求,加强结转结余资金管理,提高补助资金使用效率。进一步加强内审工作的组织领导,整合审计资源,落实审计责任,以建设项目审计为重点,局属单位部门预算执行、经济责任审计同时推进,促进内审工作常态化、经常化,为交通运输事业良性发展保驾护航。
(十四)公路治超:继续夯实县(区)政府治超责任主体,坚持多部门治超联合执法机制,推进跨省、跨市联动机制建设,加强重点路段和重点区域的超限运输整治。严格执行 “一超四究”和“黑名单”制度,强化大件运输车辆监管。严格落实源头企业监管、政府公示和收取治超保证金制度,积极推进科技治超,完善治超网络,确保国省干线、农村公路超限率分别控制在2%、3%之内,政府公示的货物装载源头有效监管率达到96%以上。
(十五)应急保畅:进一步完善应急保畅各类预案,做好物资、设备和人员等的应急准备,定期开展演练。强化养护、路政联勤联动和巡查管控,加大对危桥险路和地质灾害易发多发路段的排查治理,完善安全警示标志、防护设施,做好监测预警。加快市级交通运输应急指挥中心建设,健全信息发布机制,及时发布路况信息。进一步规范应急响应和信息报告流程,及时、有效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努力实现全路段、全天候畅通。扎实开展国防交通战备工作,完成好辖区内各项军事保障任务。
(十六)执法规范:继续加强交通行政执法“五个规范”和交通运输行政执法规范化建设“四统一”和“三基三化”工作,做好行政执法人员年度培训。认真组织开展案卷评查和行政执法监督检查活动,严格执法责任追究,规范基层单位执法行为。
三、部门基层预算单位构成及经费管理方式
我局下属4个事业单位和1个参公单位, 均为独立核算单位,经费预算直接由市财政下达。其中:4个事业单位为汉中公路管理局、汉中市道路运输管理处、汉中市海事局(航运管理处)、汉中市交通基本建设工程质量监督站;1个参公单位是汉中市农村公路管理处。
四、2016年预算收支说明
(一)收支预算总体情况
2016年财政公共预算拨款444.30万元,2016年预算支出444.30万元,年末无结转或结余。
(二)按照支出分类预算情况
2016年交通运输支出预算444.30万元,全部为基本支出,功能分类为交通运输支出(2140101),经济分类如下:
1.工资福利支出209.20万元,其中:在职人员工资202.60万元、降温取暧独子费6.30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67.90万元,其中:行政运行经费42.20万元,国防交通专业保障队伍训练经费15万元,公路治超经费10万元,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经费0.7万元。
3.对个和家庭的补助支出167.20万元,其中:退休人员生活费100.20万元、退休人员医疗基金6万元、退休人员取暧费1.60万元;在职人员医疗保险基金10.50万元、养老保险基金34.90万元、职业年金14万元
(三)“三公”经费、会议费、培训费
2016年“三公”经费、会议、培训费预算支出12.66万元,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6万元,与上年实际支出5.60万元,基本持平。
(2)公务接待费2.66万元,与上年实际支出2.76万元基本持平。
(3)会议费预算支出2万元,比上年实际0.3万元增加1.7万元,主要是2016年要增加召开西镇高速、农村公路推进等会议。
(4)培训费预算支出5万元,与上年实际5.2万元基本持平,今年拟对全市交通运输系统副科级以上干部进行党规党纪培训。
附:1.2016年部门综合收支预算总表
2. 2016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功能分类)
3. 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附件1
2016年部门综合收支预算总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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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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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 入 |
支 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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项 目 |
预算数 |
支出功能分科目(按大类) |
预算数 |
支出经济科目(按大类) |
预算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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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财政拨款 |
444.30 |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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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基本支出 |
44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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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公共预算拨款 |
444.30 |
二.外交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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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支出 |
209.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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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政府性基金拨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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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国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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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和服务支出 |
67.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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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上级补助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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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公共安全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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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167.2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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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事业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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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教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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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项目支出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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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纳入财政专户管理的收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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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科学技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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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资福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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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业单位经营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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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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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品和服务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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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附属单位上缴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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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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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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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收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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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社会保险基金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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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企事业单位的补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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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医疗卫生与计划生育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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转移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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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节能环保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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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务利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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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城乡社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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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建设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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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三.农林水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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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他资本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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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四.交通运输支出 |
444.30 |
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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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五.资源勘探信息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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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上缴上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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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六.商业服务业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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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事业单位经营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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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金融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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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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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八.援助其他地区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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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九.国土海洋气象等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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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住房保障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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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粮油物资储备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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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二.预备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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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国债还本付息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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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其他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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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五.转移性支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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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年收入合计 |
444.30 |
本年支出合计 |
444.30 |
本年支出合计 |
44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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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 |
0.00 |
结转下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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结转下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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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年结转 |
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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其中:财政拨款资金结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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非财政拨款资金结余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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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入总计 |
444.30 |
支出总计 |
444.30 |
支出总计 |
44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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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部门预算财政拨款支出预算表(功能分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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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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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科目编码 |
功能科目名称 |
合计 |
基本支出 |
项目支出 |
备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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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2 |
3 |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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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计 |
444.30 |
44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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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140101 |
公路水路运输 |
444.30 |
444.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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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及会议费、培训费支出预算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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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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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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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编码 |
单位名称 |
合计 |
财政拨款安排的“三公”经费预算 |
会议费 |
培训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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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因公出国(境)费用 |
公务接待费 |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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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计 |
公务用车购置费 |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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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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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03001 |
汉中市交通运输局 |
15.66 |
8.66 |
|
2.66 |
6.00 |
|
6.00 |
2.00 |
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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