初次申请《适任证书》或者申请改变《适任证书》所载类别、职务资格的,可以向具有相应发证权限的发证机构提出申请,并提交下列材料:
(一)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船员服务簿;
(四)最近2年内的符合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岗位健康标准的体检证明;
(五)符合要求规格和数量的照片;
(六)内河船舶船员适任培训证明;
(七)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考试成绩证明。
申请《适任证书》补发的,应当向原发证机构提交下列材料:
(一)内河船舶船员适任证书申请表;
(二)申请人身份证明;
(三)《适任证书》遗失申请补发的,应提交《适任证书》遗失情况说明;
(四)《适任证书》损坏申请补发的,应提交《适任证书》原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