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6107000035/2022-000005 | 发布时间: | 2022年04月25日 16:44 |
来 源: | 汉中市交通运输局 | 发布机构: | 汉中市交通运输局 |
内容概述: |
关于推荐陕西省“四好农村路” 示范县的公示
根据《交通运输部、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深化“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工作的意见》(交公路发〔2021〕48号)和省公路局《关于开展2021年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创建有关事项的通知》(陕公路函〔2022〕17号)文件要求,市交通运输局联合市财政局、市农业农村局、市乡村振兴局于4月22日、4月24日对申报的2021年度省级“四好农村路”示范县的宁强县、勉县开展了市级核查工作。通过实地核查和资料审核,核查组一致认为宁强县、勉县符合申报条件,原则上通过。拟推荐宁强县、勉县为2021年度省级“四好农村路” 示范县。现予以公示,公示期5个工作日。
若对推荐有异议,请书面或电话向汉中市交通运输局反映。反映情况的书面材料要签署真实姓名。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单位公章并由单位负责人签名。
联系人:汪萍 电话:0916—25360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