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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108国道汉中至勉县段一级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的通告
索  引  号: 6107000035/2021-000007 发布时间: 2021年07月09日 17:37
来       源: 市交通运输局财审科 发布机构: 市交通运输局
内容概述:

汉中市交通运输局

关于108国道汉中勉县一级公路设站

收取车辆通行费的通告

108国道汉中勉县一级公路已建成,定于2021年710日正式通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路法》《收费公路管理条例》和《陕西省收费公路管理办法》,经《陕西省人民政府关于108国道汉中勉县一级公路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等有关问题的批复》(陕政函〔202186号)批准,现就设站收取车辆通行费有关事项通告如下:

一、108国道汉中勉县一级公路设立定军山收费站,收费期限自2021年710日起至204179日止。

二、除国家规定免缴通行费的车辆外,其他车辆均须按照《收费公路车辆通行费车型分类》(JT/T489-2019)及下列收费标准缴纳车辆通行费。

省政府批准的108国道汉中勉县一级公路收费标准如下:

客车

车辆类型

核定

载人数

⠼/span>

收费标准

(元/车次)

1类

微型

小型

≤9

车长小于6000mm且核定载人数不大于9人的载客汽车

5

2类

中型

10-19

车长小于6000mm且核定载人数为(10-19)人的载客汽车

5

乘用车列车

---

---

3类

大型

≤39

车长不小于6000mm且核定载人数不大于39人的载客汽车

10

4类

≥40

车长不小于6000mm且核定载人数不小于40人的载客汽车

15

(二)货车及专项作业车

类别

总轴数

(含悬浮轴)

车长和最大允许总质量

收费标准

(元/车次)

1类

2

车长小于6000mm且最大允许总质量小于4500kg

5

2类

2

车长不小于6000mm或最大允许总质量不小于4500kg

10

3类

3

——

20

4类

4

35

5类

5

40

6类

6

45

大于6轴车辆统一按6轴车计费;合法超限货车,按同类型车辆的2倍计收。

108国道汉中勉县一级公路通行费收费在执行上述标准基础上,对安装使用ETC车载设备(OBU)的车辆统一按5%优惠。

三、勉县交通建设运营有限责任公司应加强管理,设置清晰、醒目、规范的道路标志,亮证收费,文明优质服务,保障公路畅通。

四、缴费人对收费单位使用非法票据收费或不按规定标准收费的,有权拒缴,并向省级交通运输、财政、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及纠风部门举报反映。

五、热忱欢迎社会各界监督。监督电话如下:

029-86402350 (陕西省交通运输厅)

029-12122/12328 (陕西省高速公路收费中心)

029-96166 (陕西高速公路电子收费有限公司)

0916-2214413汉中市交通运输局)

0916-2997266勉县交通运输局

                                  

                               

            汉中市交通运输局

        2021年7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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